商業城警務室成功制止一起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事件
發表日期: 2018-4-25 9:26:17 來源: 蕭山商業城
4月20日,蕭山商業城警務室及時制止了一起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的違法行為。
當天早晨6時許,警務室夜班值班隊員接到副食品市場值班電話,稱市場一樓中區7號營業房內在請菩薩。兩名隊員立即驅車前往現場,發現7號店主正在經營場所內燒銀錠元寶、點蠟燭,明火較大,導致煙感報警,造成了重大的火災隱患,嚴重威脅到了市場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。隨后,夜巡隊員一個健步迅速將明火撲滅,避免了火災事故的發生。6:30左右,一直駐守現場的夜巡隊員等到元寶蠟燭徹底熄滅后才離開現場,并按照工作程序拍照取證后,將其移交市場作進一步處理。
此次事件得益于夜班隊員的迅速出動和妥善處理,確保了商業城的安全穩定。警務室隊員全天候開展城內治安消防巡邏管控,保障商業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,這是商城職工履職盡責、忠于職守的積極展現。
該經營戶的行為已違反了消防法及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在此鄭重提醒廣大經營戶,嚴禁在場內違規燒銀錠元寶、使用明火,一旦發現必將嚴肅處理。同時,也請自覺遵守市場規章制度,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識,共創平安和諧商城。
商業城警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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